對于孩子的撫養權,法院都是以孩子利益最大化為原則,那么對于法院衡量父母雙方從哪些方面入手呢?
1、教育狀況
—般來說,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將會影響孩子對學業的態度及受教育的環境,進而影響到孩子的前程,實踐中,一般從文憑的高低、含金量來判斷,但這個因素只有在雙方條性過于懸殊時才會起作用。
2、品行
一方的品行狀況對于爭取孩子撫養權尤為關鍵。因為父母是孩子最好的導師,直接撫養方的品行,對下一代的品行形成至關重要。司祛實踐中,一方會通過舉證對方在婚姻生活中對婚姻不忠誠,對家庭不負責任,以證明對方激德瑕疵,品行不佳,不適合直接撫養教育孩子
鑒于品行的重要性,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時,各方的工作單位可能也會加人這場“戰斗”中。父親或母親的工作單位會對該工作人員平時的行為,工作表現、與人交往等方面作出綜合評價。一般各方的工作單位都會“袒護”自己的員工,認為其具備優秀的品質,適合撫養孩子。但若一方沒有工作單位或者有工作單位但人緣欠佳的話,則顯然處于弱勢地位。
3、經濟條件
經濟條件方面主要看雙方的工作是否穩定、工作收人的高低,法院一般以此來判斷誰能給孩子提供更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這一因素也是父母雙方最為關心的。一方的經濟條件明顯不如對方,在撫養權案件中就絕對處于弱勢地位?其實這也不是絕對的。比如,若孩子一直跟隨母親生活,有較為穩定的生活環境,而父親的工作較為繁忙,很少能照顧孩子,法院仍有可能將撫養權判給母親。
4、家庭背景
在當今時代,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也要拼“爹”。哪一方家庭的實力過硬,撫養權歸屬哪一方的可能性就大。家庭背景還包括夫妻雙方各自父母的受教育程度、經濟條件、品行等,
5、身體素質
當今社會壓力很大,年輕夫妻工作繁忙,照顧子女的重任常會落到公婆或岳父岳母身上。男女雙方誰家父母的身體素質過硬,有足夠的體力和精力帶孩子是重要的條件之一。若一方父母身體抱恙,則勝算就低了一層。在司法實踐中,一方會將對方父母的病歷作為證據,用以證明對方父母的身體條件不適合撫養孩子。
6、生活現狀
通常情況下,父母鬧離婚時,可能都已處于分居的狀態。此時,若改變孩子的生活環境可能會對孩子的生理或心理成長不科、于是,孩子當下與哪一方共同生活也是法庭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包括平時由誰接送孩子上學,由誰對孩子的學業進行輔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