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法律操作實務維權基本常識
有人說:你今天的模樣,是由你昨晚的個人行為決策的。套入在婚姻生活這一話題討論,便是:你今天的婚姻情況,是由你昨晚的結婚前個人行為決策的。因此,婚姻糾紛維權的第一課不容置疑是防止糾紛案件和懂法使用方法。本律師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民訴法表述等有關要求,及其這么多年的從業工作經驗感受,對婚前法律操作實務維權基本常識作了下列梳理歸納,便于提升中國公民的婚前法律操作實務維權觀念。
那么在國家法律方面,大家的結婚前個人行為應當留意什么?
好好地戀愛,不輕率完婚。輕率完婚是離婚原因之一,與此同時應防止戀愛糾紛案件。一是由于我們的婚姻文化發展過程現況,女性一定留意戀愛期內盡量不要孕期,只是由于懷了孕就進入婚姻生活的圣殿,一直有并發癥的。二是戀愛期內,不必互相借款。本律師在職業中遇到過戀愛期內產生借款,額度還很大,且沒有借據的案子資詢,這就麻煩了。戀愛期內得多講情感,少談愛需注意少掏錢。三是戀愛期內,不必贈予超大金額財產。自然,戀愛到差不多了確立法律行為系為完婚而贈予的高額資產,可以確認為是彩禮特性。四是女強人和光棍型,嚴防侵權行為和行騙。
計付彩禮,應保存直接證據。盡管大家如今都提倡彩禮不可以太高,可是“高價彩禮”狀況在現實生活中依然存有。在傳統的和事實眼前,為了更好地確保自身的合法權利,我們可以自主創新彩禮交貨方法,可以根據銀行轉帳或是邀約2-3人到場證明開展付款。在各式各樣彩禮大紅包眼前,大家也倡導提升風俗習慣、新事新辦,一次性談好彩禮要多少錢就可以。
超大金額嫁妝,應確立含意。嫁妝分成二種:一種是結婚登記前的嫁妝,一般應確認為女性親人對女性的結婚前本人贈予;另一種是結婚登記后陪送的嫁妝,若沒有確立表明是對女性的本人贈予,那么該嫁妝一般被確認為夫妻共有財產。
結婚前買房,有舉證觀念。實際中,結婚前買房的狀態是父母掏錢,兒女按揭貸款。因此,為了避免之后引起糾紛案件,結婚前買房前就得最先確立法律行為,如確立贈予一方或是贈予雙方,又或者借款給兒女一方或彼此,以誰的理由選購住房等。次之,應當保存好有關直接證據,如付款憑證、合同書等。同樣,結婚前購車還可以應用那樣的法律思維。但是,真真正正順利的文化教育應該是讓兒女為父母買房購車。
“王利云律師,省律協評定首批“婚姻家庭法專業律師”、一級婚姻家庭咨詢師、心理咨詢師、財富傳承管理師、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金博大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法律實務研究會”會長。曾受邀擔任河南公共頻道《百姓調解》欄目的調解員、河南廣播電視臺《法在中原》點評律師。執業十多年來,辦理過大量疑難復雜的婚姻案件。
擅長領域:離婚訴訟、子女撫養、財富分割、遺囑繼承、情感咨詢、婚姻挽救、分離第三者、高凈值人群私人財富管理、家族財富傳承、家業與企業隔離保障、資產保護及傳承、經濟合同糾紛、債權債務糾紛。
親辦案件:
1.經濟合同——鄭州迎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訴鄭州好沃德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
2.法律顧問——鄭州峰順鋼鐵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區總工會法律顧問
3.分離第三者——劉某與第三人王某情感糾紛
4.挽救婚姻——劉某與金某婚姻危機情感修復糾紛
5.財富傳承——曲某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的隔離等方案
6.拆遷安置——鄧某、毛某訴毛某甲、毛某乙等物權保護糾紛